政府就建立金融机构有效处置机制作第2轮谘询
政府联同金管局、证监会及保险业监督,就建立金融机构有效处置机制展开第2阶段公众谘询,谘询期3个月。
这轮谘询主要阐释首阶段谘询建议的处置方案及权力、管治安排,以及任何债权人所得不会逊於清盘程序赔偿机制等保障安排。
政府发言人指,去年首4个月进行首阶段谘询,收到逾30份意见书,绝大多数回应认为,建立有关处置机制对本地及国际而言都很重要。政府期间亦与金融监管机构、立法会议员、商界及专业组织会面。
政府表示,今年稍後时间或进行为期较短的第3阶段谘询,视乎谘询结果,期望今年底前向立法会提交相关立法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