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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《中国报摘》–中国证券报1月11日

    –中国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落实《上市公司大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相关事项的通知,明确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,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%,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,另有规定的除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