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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内地当局:存款保险费率对金融机构影响不大

    内地公布存款保险机制,存款保险基金来源包括投保机构交纳的保费及清算中分配的财产、以及管理机构运用存款保险基金获得的收益等。

    国务院法制办指出,建立存保制度後,只是小比例徵收保费,存款保险费率由基准费率及风险差别费率构成,费率远低於绝大多数国家存保制度起步时的水平及现行水平,对金融机构财务影响很小。

    当局认为,收取保费亦为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,促进公平竞争及银行审慎经营。而存款保险对中小银行更有利,可增强它们的信用及竞争力。

    另外,机制提升市场及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,增强整个银行体系稳健性,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。

    中央认为,目前内地银行业经营良好,运行稳健,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更好保障存款人士的利益,推动形成市场化风险防範及化解机制,建立维护金融稳定长效机制,促进内地金融体系健康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