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交所指申请采同股不同权公司要符合较高标准
港交所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,要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,需要是新申请公司,符合较高资格标准,包括非常高的市值,相关要求至少数十亿美元。他相信,符合资格的公司不多,估计有关要求可以降低市场忧虑,并且不影响市场质素。
戴林瀚指,撰写建议草案後,会与持份者进行初步及保密讨论,以确保建议获得大部分支持。
他说,监管规则严谨是本港很大优势,不希望降低监管来吸引投资者,强调会有适当措施保障投资者,令市场放心。
港交所亦表示,决定再进行谘询时,已考虑市场及公众利益,亦会有措施保障公众及股东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