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拟修例 准证监会向海外提供监管协助
政府今日刊宪,修订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(第571章),容许证监会向香港以外地方的规管者提供监管协助,条例草案将於6月24日提交立法会。
现行条例并无明确规定证监会可以就执法以外的事宜,协助海外监管当局而取得资料。修例後,证监会可应海外要求,提供有限度监管协助,同时亦订立额外保障,证监会只会在符合条件下,才提供相关监管协助,以防止出现要求提供过量资料,或在未经授权下披露或使用资料的情况。
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,新安排让证监会与规管者签订更多互惠监管合作安排,提升证监会对金融稳定方面的监察。既可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角色,亦有助维持香港金融稳定,推动本港金融服务业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