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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政府冀下立法年度就企业财资中心扣免税项提交条例草案

    政府计划修订《税务条例》,令合资格的企业财资中心的相关利息支出,在计算利得税时可获扣免,以吸引更多公司来港设立企业财资中心。

  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甄美薇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上表示,正徵询财资业界和其他人士意见,期望在2015至2016立法年度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。

    她说,现时有超过7500家跨国企业在港设有地区总部、地区办事处或当地办事处。按现时数据推算,本港目前有逾100至200间跨国企业有财资业务,这些企业的业务层次各有不同,整体行业链未必设於本港,特别在风险管理、借贷等方面,因此有关建议并无选择行业倾向。她认为,本港在金融基建及人才上有优势,若更多财资中心在本港设立,亦可制造更多就业机会予本港专业人士。

    有议员担心企业会滥用有关税务优惠,甄美薇表示,建议将设立防止滥用机制,确保享用税务优惠的企业是真正开展企业财资业务,而相关企业亦需设立独立法人实体,进行企业融资活动。